安全技术层面,广州无尘车间可不是一般的要求。
一、广州无尘车间下列部位应设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事故排风装置,报警装置应与相应的事故排风机联锁:
1、甲类火灾危险生产的气体入口室处设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事故排风装置;
2、管廊,上、下技术夹层或技术夹道内有可燃气体管道的易积聚处设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事故排风装置。
3、无尘车间内使用可燃气体处设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事故排风装置;
二、广州无尘车间可燃气体管道应设下列安全技术措施:
1、接至用气设备的支管和放散管,应设置阻火器;
2、引至室外的放散管,应设防雷保护设施;
3、应设导除静电的接地设施。
三、广州无尘车间的氧气管道应设下列安全技术措施:
1、管道及其阀门、附件应经严格脱脂处理;
2、应设导除静电的接地设施。
四、在广州无尘车间气体管道上,应按不同介质设明显的识别标识。
五、各种气瓶库应集中设置在广州无尘车间外。当日用气量不超过1瓶时,气瓶可暂时放在无尘车间内,但必须采取不积尘和易于清洁的措施。